[发明专利]机械发光材料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3818342.0 | 申请日: | 2003-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1671820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9-21 |
发明(设计)人: | 秋山守人;徐超男;野中一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独立行政法人产业技术总合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09K11/64 | 分类号: | C09K11/64;C09K11/80;C09K1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益芬;巫肖南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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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机械发光材料,包括通式SrM1Al6O11 (式中的M1为碱土金属)或SrM2Al3O7 (式中的M2为稀土金属)表示的含有锶和铝的复合金属氧化物的基质,以及还含有作为发光中心的选自稀土金属或过渡金属的一种金属,当受到机械能量激发的载体返回基态时该金属能够发光。 | ||
搜索关键词: | 机械 发光 材料 及其 制造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机械发光材料,其特征在于基质材料是下面通式表示的含有锶和铝的复合金属氧化物SrM1Al6O11 式中的M1为碱土金属或者SrM2Al3O7 式中的M2为稀土金属以及发光中心是选自稀土金属或过渡金属,当受到机械能量刺激的载体返回基态时该金属能够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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