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发光宝剑无效
申请号: | 200320102445.8 | 申请日: | 2003-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2652459Y | 公开(公告)日: | 2004-11-03 |
发明(设计)人: | 薛浩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薛浩亮 |
主分类号: | A63B69/00 | 分类号: | A63B6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党晓林 |
地址: | 100012北京市朝阳区慧忠***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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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发光宝剑,包括剑柄和剑身,所述剑身可拆卸连接于剑柄,剑身部分设置为中空壳体,该中空壳体设有透光部分,该中空壳体内部设有发光体。所述的发光体为化学发光体,其包括一易碎体,该易碎体内以及易碎体与壳体之间的空间内分别封装两种不同的且混合后可以发光的化学药品。由上所述的结构,该发光宝剑能够使宝剑发出彩色的光,使使用者心情愉悦,增加使用者对宝剑的兴趣;该发光宝剑还可以起到装点环境的作用,也可以把该发光宝剑作为礼品送给朋友。同时,由于剑柄与剑身是可拆卸连接的,因此可以更换剑身,降低该发光宝剑的成本。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宝剑 | ||
【主权项】:
1.一种发光宝剑,包括剑柄和剑身,其特征在于:所述剑身可拆卸连接于剑柄,剑身部分设置为中空壳体,该中空壳体设有透光部分,该中空壳体内部设有发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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