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炸锅无效
申请号: | 200320109278.X | 申请日: | 2003-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2661068Y | 公开(公告)日: | 2004-12-08 |
发明(设计)人: | 胡剑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剑波 |
主分类号: | A47J37/12 | 分类号: | A47J37/12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袁忠卫 |
地址: | 315315浙江省宁波慈溪市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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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电炸锅,包括锅体、电热元件,置于锅体上的锅盖及置于锅体内的锅内胆和置于锅内胆中的网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热元件是置于锅内胆中且位于网篮下面并且直接与控制面板相固定,且在控制面板上设置有与电源相连接的插座和控制开关,并上该控制面板下端与锅体为可脱卸式相固定,其上端与锅盖的一边相吻合,所述的锅盖与锅体、锅内胆与锅体均为可脱卸式相固定,所述网篮是单独置于锅内胆上。因本实用新型采用控制面板与锅体、锅盖与锅体、锅内胆与锅体均为可脱卸式相固定,所以使用后清洗起来十分方便,由于网篮为单独体,重量轻,使用起来既轻巧又灵活,翻动食物又十分方便,所以本电炸锅是一种非常实用的产品,值得推广应用。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炸锅 | ||
【主权项】:
1、一种电炸锅,包括锅体(1)、电热元件(33),置于锅体(1)上的锅盖(5)及置于锅体(1)内的锅内胆(2)和置于锅内胆(2)中的网篮(4),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热元件(33)是置于锅内胆(2)中且位于网篮(4)下面并且直接与控制面板(3)相固定,且在控制面板(3)上设置有与电源相连接的插座(34)和控制开关,并且该控制面板(3)下端与锅体(1)可脱卸式相固定,其上端与锅盖(5)的一边相吻合,所述的锅盖(5)与锅体(1)、锅内胆(2)与锅体(1)均为可脱卸式相固定,所述网篮(4)是单独置于锅内胆(2)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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