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耳机中使用蓝牙收发信机的立体声信号通信无效
申请号: | 200380104946.2 | 申请日: | 2003-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720762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1-11 |
发明(设计)人: | M·A·凯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5/033 | 分类号: | H04R5/033;H04R1/1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红;王忠忠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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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用于信号通信的系统和方法。根据流行的蓝牙标准,由蓝牙收发信机T分别经由第一信道和第二信道将第一和第二音频信号无线发射给蓝牙收发信机T1和T2。收发信机T1和T2分别由以足以使人听到第一和第二音频信号的方式安装在人的第一耳和第二耳之内或之后的第一和第二耳机构成。第一和第二音频信号的组合构成立体声信号。第一和第二耳机不通过头戴送受话器或者通过适于安装在人的头上的任何机械装置彼此机械连接。 | ||
搜索关键词: | 耳机 使用 蓝牙 收发 立体声 信号 通信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信号通信的系统,包括:第一耳机,包括第一蓝牙收发信机T1,该收发信机T1适于接收经由第一信道从蓝牙收发信机T无线发射的第一音频信号,根据流行的蓝牙标准,由收发信机T发射第一音频信号并由收发信机T1接收第一音频信号,第一耳机适于以足以使人听到第一音频信号的方式安装在人的第一耳之内或之后;和第二耳机,包括第二蓝牙收发信机T2,该收发信机T2适于接收经由第二信道从收发信机T无线发射的第二音频信号,根据流行的蓝牙标准,由收发信机T发射第二音频信号并由收发信机T2接收第二音频信号,第二耳机适于以足以使人听到第二音频信号的方式安装在人的第二耳之内或之后,第一音频信号和第二音频信号的组合是立体声信号,第一耳机和第二耳机不通过头戴送受话器或者通过适于装在人的头上的任何机械装置彼此机械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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