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接骨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0380110700.6 | 申请日: | 2003-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878508A | 公开(公告)日: | 2006-12-13 |
发明(设计)人: | 乔治斯·科胡特;贝亚特·伊瑙恩;约安纳·基伦;丹尼尔·安德马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辛迪思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80 | 分类号: | A61B17/8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仲贤 |
地址: | 瑞士奥***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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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设计一种接骨器具,由两块接骨板(2g,h)构成,特别在肱骨远端出现骨折后用于植入、吻合复位和对骨折碎片进行内部夹板固定。本发明的两块接骨板(2g,h)具有孔眼(3a,b,c),所述孔眼的设置和结构设计应使穿入孔内的骨螺钉(12)具有不同的空间方向,从而骨螺钉可以比迄今更为充分地穿入被夹板固定的骨骼(1)的骨空间。 | ||
搜索关键词: | 接骨 器具 | ||
【主权项】:
1.一种可植入的接骨器具,用于对具有至少一个关节和一个关接轴(10)的骨骼或骨骼部分进行夹固和螺丝旋固,特别适用于对肱骨远端进行固定,具有至少一第一和至少一第二接骨板(2g,h,i),所述接骨板总共具有至少四个贯穿接骨板表面的骨螺钉(12)的孔眼(3a,b,c),在接骨板植入状态下所述骨螺钉指向多个空间方向,其特征在于,两块接骨板(2g,h或i)和/或其孔眼(3a,b,c)的结构设计应使在植入状态下嵌入的骨螺钉(12)或孔眼(3a,b,c)至少指向四个不同的空间方向,其中两块接骨板(2g,h,i)中的至少一块接骨板具有至少两个骨螺钉(12)的孔眼(3a,b,c),所述接骨板的骨螺钉(12)在植入状态下至少几乎平行地与轴(10)相切或交叉,和其中优选两块接骨板(2g,h,i)中的至少一块接骨板具有至少一个孔眼(3a,b,c),其设置或结构设计应使在安装状态下孔眼的轴或嵌入孔眼的骨螺钉(12)至少几乎垂直地与关节轴相切或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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