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模造玻璃的模仁及其再生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08833.9 | 申请日: | 2004-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1673133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9-28 |
发明(设计)人: | 白瑞芬 | 申请(专利权)人: | 亚洲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B11/06 | 分类号: | C03B1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新宇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县潭子乡***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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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易于加工再生的模造玻璃的模仁及其再生方法,上述模仁包含:底材;第一贵金属层,其位于上述底材上;第二贵金属层,其位于上述第一贵金属上;含碳的第三贵金属层,其位于上述第二贵金属层上;类钻碳保护膜,其位于上述第三贵金属层上。通过含碳的贵金属层连接类钻碳保护膜,可提升保护膜与底材之间的附着力;中间层中的碳原子可抑制贵金属膜的晶粒成长;贵金属层致密的结构,可防止底材的成分扩散至保护膜。使用含碳的贵金属层作为类钻碳保护膜与模仁底材之间的中间层,可提升模仁的可再生性。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 及其 再生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模造玻璃的模仁,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材;第一贵金属层,其位于底材上;第二贵金属层,其位于第一贵金属上;含碳的第三贵金属层,其位于第二贵金属层上;以及类钻碳保护膜,其位于第三贵金属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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