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祛斑药物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15958.4 | 申请日: | 2004-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593411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3-16 |
发明(设计)人: | 范敏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范敏华 |
主分类号: | A61K31/4415 | 分类号: | A61K31/4415;A61P17/00;//;31∶375;31∶197;31∶198) |
代理公司: |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鹏举 |
地址: | 310004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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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祛斑药物组合物,由维生素C或维生素C衍生物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半胱氨酸或半胱氨酸盐类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泛酸或泛酸盐类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维生素B6及可药用的辅料组成,本发明祛斑药物组合物从黑色素产生的途径入手,从根本上去防治斑痕的产生,发挥祛斑的功效,分解色素沉着,淡化黑色素,将已形成的黑色素转换成无色状态,平衡皮肤分泌功能,抑制多巴胺酶重合,帮助水解蛋白酶新生,促进黑色素快速分解,改善局部毛细血管循环,促进皮肤新陈代谢,增进细胞对不良因素的自身抵抗能力,消除皮肤色素,灰暗粗黑,恢复肌肤白嫩。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祛斑 药物 组合 | ||
【主权项】:
1、一种祛斑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如下组分组成:维生素C或维生素C衍生物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半胱氨酸或半胱氨酸盐类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泛酸或泛酸盐类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维生素B6及可药用的辅料;其中维生素C或维生素C衍生物和半胱氨酸或半胱氨酸盐类的重量比是1∶0.01~1∶10,维生素C或维生素C衍生物和泛酸或泛酸盐类的重量比是1∶0.008~1∶0.8,维生素C或维生素C衍生物和维生素B6的重量比是1∶0.0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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