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大豆田的田间除草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18791.7 | 申请日: | 2004-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1561733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1-12 |
发明(设计)人: | 李正名;马宁;李永红;王建国;王玲秀;王素华;范传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开大学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学苑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赵尊生 |
地址: | 300071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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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大豆田的田间除草方法,使用有效量的式(I)磺酰脲化合物作为除草剂,在大豆播后苗前土表喷雾或苗后茎叶处理。所述的有效量的活性成分应用于大豆田除草,每亩有效成分1.25-2.5克。它对大豆的安全性高,施药后未见叶片黄化、生长停滞等药害现象,可直接使用于大豆田的田间除草。对小麦、玉米、谷子、棉花、花生等作物均有较好的抗性,可有效避免因药剂的移动和残留对上述作物产生的药害。 | ||
搜索关键词: | 大豆 田间 除草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大豆田的田间除草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有效量的活性成分的下式(I)磺酰脲化合物用于大豆田的除草,在大豆播后苗前土表喷雾或苗后茎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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