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空气净化剂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19449.9 | 申请日: | 2004-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1704126A | 公开(公告)日: | 2005-12-07 |
发明(设计)人: | 贾长军;揣洪举;谢崇俊;张艳;丁继承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协力晨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9/04 | 分类号: | A61L9/04;F24F3/16 |
代理公司: | 天津三元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胡婉明 |
地址: | 300192***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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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空气净化剂,其由稳定剂、活化剂、吸附剂、缓释剂混合而成,其混合的重量比例是稳定剂占60至 88%、活化剂占0.1至8%、吸附剂占5至18%、缓释剂占5至18%;其中稳定剂为二氧化氯溶液,活化剂为柠檬酸,吸附剂为高分子吸水树脂,缓释剂为聚乙烯醇;其制备方法是按照比例称取稳定剂、活化剂、吸附剂、缓释剂后,放置在容器中,然后在16至30℃的温度条件下进行搅拌,使其充分混合,直至形成固态胶状物成品,该成品装入包装物中密封,放置在阴暗无光的场所内保存;使用时放置在室内,使空气净化剂中二氧化氯慢慢挥发出气体,达到净化空气的效果,安全可靠。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净化剂 | ||
【主权项】:
1、一种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其由稳定剂、活化剂、吸附剂、缓释剂混合而成,其混合的重量比例是稳定剂占60至88%、活化剂占0.1至8%、吸附剂占5至18%、缓释剂占5至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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