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结构改良的电动打钉枪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33535.5 | 申请日: | 2004-04-06 |
公开(公告)号: | CN1680077A | 公开(公告)日: | 2005-10-12 |
发明(设计)人: | 陈木裕 | 申请(专利权)人: | 茂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C1/06 | 分类号: | B25C1/06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陈肖梅;文琦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县***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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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结构改良的电动打钉枪,其包括有:一钉匣,其内具有一推钉构件以将数钉体依序推送至前端;一枪嘴板,固设于钉匣前端,且具有一排钉槽;一控制板,设于枪嘴板一侧,且其具有一抵压部以选择性突露排钉槽;一保险片,设置于枪嘴板前端,具其一侧设有连动杆,且该连动杆与一设置于枪体扳机位置处的触发装置结合,该保险片受抵制时,可连动控制板以突露于排钉槽;一护盖,固设于枪嘴板上,且能紧压迫保险片于其间;由此,每当保险片受抵制时,可使控制板突露于排钉槽以压抵待击发的钉体,并使得击发中的钉体可重复击发,而不致同时击发二个以上的钉体。 | ||
搜索关键词: | 结构 改良 电动 打钉枪 | ||
【主权项】:
1.一种结构改良的电动打钉枪,其特征在于,包括:一钉匣,其内具有一推钉构件以将数钉体依序推送至前端;一枪嘴板,固设于钉匣前端,且其具有一排钉槽;一控制板,设于枪嘴板一侧,且其具有一抵压部以选择性突露排钉槽;一保险片,设置于枪嘴板前端,该保险片受抵制时,可连动控制板以突露于排钉槽;由此,每当保险片受抵制时,可使控制板突露于排钉槽以压抵待击发的钉体,并使得击发中的钉体可重复击发,而不致同时击发二个以上的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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