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记录装置、再现装置、文件管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410039044.1 | 申请日: | 2004-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5254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4-09-01 |
发明(设计)人: | 川手史隆;山田诚;平林光浩;石坂敏弥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11B20/10 | 分类号: | G11B20/10;G11B19/00;H04N5/9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董方源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记录装置、再现装置及文件管理方法,例如应用以Quick Time形式记录的电影文件的处理,既使在将难以正常处理的文件记录在记录介质上时,也可以对用户所选择的文件进行正常地处理。本发明将文件部分地再现并取得与解码有关的信息,然后根据该信息判断能否正常解码,并显示文件一览表。 | ||
搜索关键词: | 记录 装置 再现 文件 管理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记录装置,具有:文件生成装置,该文件生成装置根据分级结构,将已被数据压缩的视频数据和音频数据以及所述视频数据和音频数据的处理中所必需的信息一同生成文件;和记录装置,该记录装置将由所述文件生成装置生成的文件记录在规定的记录介质上,其特征在于,收集至少与所述视频数据和音频数据的解码有关的信息,将其设置在所述文件的前面部分并形成所述文件。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索尼株式会社,未经索尼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410039044.1/,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