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垃圾焚烧飞灰的旋风炉高温熔融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44191.8 | 申请日: | 2004-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632376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6-29 |
发明(设计)人: | 别如山;李诗媛;刘欢鹏;赵莹 | 申请(专利权)人: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F23G5/08 | 分类号: | F23G5/08;F23G5/44;F23G7/06 |
代理公司: | 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牟永林 |
地址: | 150001黑龙江***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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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生活垃圾焚烧后飞灰的处理方法,垃圾焚烧飞灰的旋风炉高温熔融处理方法,通过如下步骤完成:1.将垃圾焚烧后产生的飞灰与煤粉按15~25∶75~85的比例混合后送入旋风炉6内燃烧至高温熔融;2.使旋风炉6内的燃烧处于还原状态;3.飞灰中的重金属沉落到熔渣池9底,排出后回收,而浮在液态金属上面的熔渣从熔渣回收出口11流出熔渣池,再经水快速冷却后作为水泥原料或建筑材料再生利用。该方法不但可以回收飞灰中的有价值金属、分解二噁英、回收余热发电,还有熔融灰渣经水急冷后作为水泥原料或建筑材料再生利用,运行成本低。或旋风炉6内的燃烧处于氧化状态,空气过剩系数保持为1.1~1.2,只回收急冷后的玻璃体。 | ||
搜索关键词: | 垃圾 焚烧 旋风 高温 熔融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垃圾焚烧飞灰的旋风炉高温熔融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如下步骤完成:一、将垃圾焚烧后产生的飞灰与煤粉按15~25∶75~85的比例混合后送入旋风炉(6)内燃烧至高温熔融;二、使旋风炉(6)内的燃烧处于还原状态,空气过剩系数保持为0.8~0.9;三、熔融飞灰中的重金属沉落到设置于旋风炉(6)底部的熔渣池(9)底,并从熔渣池(9)底部的金属回收出口(10)排出后回收,而浮在液态金属上面的熔融灰渣从熔渣回收出口(11)流出熔渣池,再经水急冷后作为水泥原料或建筑材料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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