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增强型烟熏口味的食品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55772.1 | 申请日: | 2004-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579173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2-16 |
发明(设计)人: | 西森友希;西内博章;伊藤裕治;西村康史;川口宏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味之素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23B4/044 | 分类号: | A23B4/044;A23L1/226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徐申民;董红曼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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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提供一种增强各类食品烟熏味的方法,该方法不需要对食品进行烟熏处理,或将食品在烟熏液中浸渍,而只要在食品原料中加入添加剂即可使食物的烟熏味得以增强。本发明通过在烟熏产品或其提取物中加入选自含硫氨基酸、含硫肽和含硫维生素等的含硫化合物,从而增强含有经过烟熏处理的动物产品(如肉、蛋和奶制品等)或这些烟熏产品的提取物的食物的烟熏风味。而调味品可通过将具有增强烟熏调味的食品与赋形剂混合并粉末化该混合物而得,其中所述的增强烟熏风味的食品可通过在烟熏产品的提取组分中加入含硫化合物而制成的。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增强 烟熏 口味 食品 | ||
【主权项】:
1.一种具有增强型烟熏味的食品,其特征在于,该食品通过在烟熏产品和该烟熏产品的提取组分的至少一种中加入含硫化合物而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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