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化的请购系统及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57905.9 | 申请日: | 2004-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1588393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3-02 |
发明(设计)人: | 洪筱倩 | 申请(专利权)人: | 威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60 | 分类号: | G06F17/6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蒲迈文;王志森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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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提供申请者一电子化的请购方法,该请购方法至少包括:产生一电子请购单,其是利用至少输入一请购料品而完成;自动呈送该申请者的主管并签核,其是由计算机自动呈送该电子请购单予该申请者的主管,以备签核,若该申请者的主管核准,则进行下一步骤;判断电子请购单上是否有该请购料品的料号,若是,则进行下一步骤;判断是否为合约料号,若否,则进行下一步骤;实施一般料品处理,其处理的其中之一为若决定采购厂商的报价大于该申请者的主管所核准的金额,则需要先进行自动呈送主管并签核的步骤,再进行下一步骤;产生一暂存采购单,若暂存采购单上的采购码为“Y”,则进行下一步骤;以及自动呈送采购部门签核并下订单。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系统 及其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电子化请购方法,至少包括:电子化请购系统产生一电子请购单,其是一使用者利用至少输入一请购料品而完成;电子化请购系统自动呈送该申请者的主管并签核,其是由计算机自动呈送该电子请购单子该申请者的主管,以备签核,若该申请者的主管核准,则进行下一步骤,若否,则回到产生一电子请购单步骤或放弃;电子化请购系统自动判断电子请购单上是否有该请购料品的料号,若是,则进行下一步骤,若否,则进行一审核历史纪录步骤以决定该请购料品料号的步骤;电子化请购系统自动判断是否为合约料号,若否,则进行下一步骤,若是,则依合约料品的请购程序来处理;电子化请购系统询价并收集报价,其可由该使用者进行与登录;电子化请购系统自动实施一般料品处理,在此若决定采购厂商的报价大于该申请者的主管所核准的金额,则需要先进行自动呈送主管并签核的步骤,再进行下一步骤;电子化请购系统自动产生一暂存采购单,若暂存采购单上的采购码为一确定值,则将该暂存采购单转为一正式采购单并进行下一步骤,若否,对该暂存采购单做修改或取消该暂存采购单;以及电子化请购系统自动呈送该正式采购单给予采购部门主管签核并下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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