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鼻炎香薰剂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67818.1 | 申请日: | 2004-1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634349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7-06 |
发明(设计)人: | 姚雷;雷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A61K9/72;A61P11/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交达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毛翠莹 |
地址: | 20024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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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鼻炎香熏剂,采用六种芳香植物的精油成分配制而成,配方中各芳香植物精油成分的体积百分比为:茶树油18.0%-19.0%,薰衣草油17.0-18.5%,百里香油9.0%-10.0%,柠檬油26.5%-27.5%,胡椒薄荷油17.0%-18.5%,罗勒油9.0%-10.0%。本发明具有很好的减少鼻粘膜分泌物,减轻鼻塞,缓解头痛,改善过敏症状,提高免疫力的作用,同时具有较强的消炎、杀菌、抗病毒作用和有一定的退烧作用,且无毒副作用。 | ||
搜索关键词: | 鼻炎 香薰剂 | ||
【主权项】:
1、一种鼻炎香熏剂,其特征在于由体积百分比为18.0%-19.0%的茶树油,17.0-18.5%的薰衣草油,9.0%-10.0%的百里香油,26.5%-27.5%的柠檬油,17.0%-18.5%的胡椒薄荷油,9.0%-10.0%的罗勒油配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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