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进行重鉴权及重鉴权事件和触发事件的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70068.3 | 申请日: | 2004-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1735023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2-15 |
发明(设计)人: | 段小琴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14 | 分类号: | H04L12/14;H04L9/32;H04L12/56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宋志强;麻海明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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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进行重鉴权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包含:CRF向TPF提供重鉴权指示;TPF根据收到的重鉴权指示,发起重鉴权流程。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重鉴权事件和触发事件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包含:CRF收到内部或外部的事件,判断是否需要TPF发起重鉴权流程,如果是,则CRF向TPF提供重鉴权指示,根据收到的重鉴权指示,TPF发起重鉴权流程。根据本发明提出的方案,完善了基于分组数据流计费的实现流程,减少了FBC各实体间的信息交互,大大节省了FBC各实体间的资源,使得FBC各实体间的信息交互流程更为清晰、明确。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进行 重鉴权 事件 触发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进行重鉴权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含以下步骤:A1、CRF向TPF提供重鉴权指示;B1、根据收到的重鉴权指示,TPF发起重鉴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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