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限定尺寸法制备中间相沥青基泡沫炭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93854.5 | 申请日: | 2004-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631774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6-29 |
发明(设计)人: | 李同起;王成扬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大学 |
主分类号: | C01B31/02 | 分类号: | C01B31/02;C01B31/04;C08J9/00;C08J9/02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学苑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任延 |
地址: | 3000***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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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中间相沥青基泡沫炭的尺寸限制生产方法。属于中间相沥青基泡沫炭的制备技术。该方法包括以下过程:将中间相沥青或发泡剂与中间相沥青加入常压定容容器中,然后在软化点以上的温度下进行发泡;将泡沫炭置于氧化炉中,进行氧化处理;在惰性气体保护下将泡沫炭进行炭化;将炭化后的泡沫炭于惰性气体保护下在石墨化炉中进行石墨化处理,得到泡沫炭产品。本发明的优点在于:发泡设备不使用密闭加压设备,从而降低了设备成本;同时,发泡过程不使用惰性气体,从而省去了充气和泄气等操作过程,不仅降低了由惰性气体带来的操作成本,还简化了制备流程。本发明可方便地调节泡沫炭的孔结构、密度和强度,泡沫炭产品孔结构均匀。 | ||
搜索关键词: | 限定 尺寸 法制 中间 沥青 泡沫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限定尺寸法制备中间相沥青基泡沫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过程:1)采用常压定容容器,将中间相沥青或按发泡剂与中间相沥青质量比为0.01~0.5向容器内加入中间相沥青或中间相沥青和发泡剂,然后以1~200℃/min的升温速率加热至(SP+10℃)~(SP+100℃),恒温后,以0.1~10℃/min的降温速率降温至室温,得到泡沫炭;2)将步骤1)制得的泡沫炭置于氧化炉中,在含氧化性气氛中以0.01~10℃/min的升温速率将炉温升至(SP-50℃)~(SP+50℃),进行氧化处理;3)将步骤2)制得的氧化泡沫炭置于炭化炉中,在惰性气体保护下以0.01~100℃/min的升温速率升温至700~1500℃,并在该温度下恒温后以0.1-10℃/min的降温速率将炉温降至室温;4)将步骤3)制得的炭化泡沫炭置于石墨化炉中,在惰性气体保护下以1~100℃/min的升温速率升温至2200~3000℃,并在该温度下恒温后以0.1~100℃/min的降温速率将炉温降至室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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