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卤素类阻燃性基底材料和车辆用或飞机用地毯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95862.3 | 申请日: | 2004-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637063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7-13 |
发明(设计)人: | 宗秀二郎;中井照雄;林直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E-TEC |
主分类号: | C08L33/04 | 分类号: | C08L33/04;C08K5/521;C08K3/32;B60S3/0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昕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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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即使不使用卤素类阻燃剂,也具有阻燃性的、加工适应性和耐热性优良、同时基底材料的经时稳定性优良的非卤素类阻燃性基底材料。本发明非卤素类阻燃性基底材料含有:下述的(A)和(B),相对于100重量份(换算为固态成分)(A)氰化乙烯基-丙烯酸共聚物水性乳胶,(B)为20~500重量份(B-1)选自多磷酸铵盐类、磷酸酯和水溶性磷酸铵中至少一种的非卤素类阻燃剂和/或20~500重量份(B-2)非卤素类金属水合物[但是,在同时使用(B-1)成分和(B-2)成分时,(B-1)+(B-2)=20~500重量份],通过将该基底材料涂敷在地毯的内面上,干燥后得到车辆用或飞机用地毯。 | ||
搜索关键词: | 卤素 阻燃 基底 材料 车辆 飞机 用地 | ||
【主权项】:
1.一种非卤素类阻燃性基底材料,其特征在于:其含有下述的(A)和(B),相对于100重量份(换算为固态成分)(A)氰化乙烯基-丙烯酸共聚物水性乳胶,(B)为20~500重量份(B-1)选自多磷酸铵盐类、磷酸酯和水溶性磷酸铵中至少一种的非卤素类阻燃剂和/或20~500重量份(B-2)非卤素类金属水合物[但是,在同时使用(B-1)成分和(B-2)成分时,(B-1)+(B-2)=20~500重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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