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激光模块有效
申请号: | 200410095975.3 | 申请日: | 2004-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604413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4-06 |
发明(设计)人: | 蔵町照彦;山中英生;永野和彦;冈崎洋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S5/00 | 分类号: | H01S5/00;H01S5/022;H01S5/02;H01S5/1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朱丹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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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将具有振荡波长为350~450nm范围的半导体激光元件配置在密闭容器内而形成的激光模块中,抑制了密闭容器内的有机挥发气体的产生,达到了高寿命化。将具有振荡波长为350~45nm范围、取得寿命为5500小时或其以上的半导体激光LD7配置在密闭容器(40、41)内而形成激光模块中,一方面采用在150℃用GC-MASS评价有机挥发气体产生量为10μg/g或其以下的部件作为配置在密闭容器(40、41)内的光学部件,一方面采用在150℃用GC-MASS评价有机挥发气体产生量为300μg/g或其以下的试剂作为固定光学部件(例如准直透镜17)的有机粘接剂。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模块 | ||
【主权项】:
1、一种激光模块,是将振荡波长范围为350~450nm且具有5500小时或其以上寿命的半导体激光元件配置在密闭容器内形成,其中,根据150℃的GC-MAS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质量分析法)评价,所述配置在密闭容器内的、含有所述半导体激光元件的全部光学部件的有机挥发气体产生量(挥发有机物总量[μg/g]对十六烷的挥发气体量[g],以下同)为10μg/g或其以下,其特征在于,采用在150℃的GC-MASS评价有机挥发气体产生量为300μg/g或其以下的物质作为将所述光学部件固定在所述密闭容器内的有机粘接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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