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钢渗碳热处理后混晶产生原因的鉴别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410097629.9 | 申请日: | 2004-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712960A | 公开(公告)日: | 2005-12-28 |
发明(设计)人: | 王晓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33/20 | 分类号: | G01N33/20;G01N1/28;C21D1/00;C23C8/00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尉伟敏 |
地址: | 311215浙江省杭州市萧***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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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钢渗碳热处理后混晶产生原因的鉴别方法,包括下列试验步骤:第1步,将钢渗碳淬火、回火后出现混晶的零件进行945℃~985℃、保温0.5~3小时空冷处理;第2步,将正火后的零件按原生产工艺在热处理生产炉中进行重新渗碳淬火、回火处理(如无混晶,试验结束);第3步,重新渗碳淬火、回火的零件(有混晶的)又进行945℃~985℃、保温0.5~3小时空冷处理;第4步,将又正火后的零件按原材料验收工艺进行处理。该方法具有操作简单,成本较低,准确率高等特点。 | ||
搜索关键词: | 渗碳 热处理 后混晶 产生 原因 鉴别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钢渗碳热处理后混晶产生原因的鉴别方法,包括鉴别试验步骤及鉴别标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鉴别试验步骤包括:第1步,将钢渗碳淬火、回火后出现混晶的零件进行945℃~985℃、保温0.5~3小时空冷处理;第2步,将正火后的零件按原生产工艺在热处理生产炉中进行重新渗碳淬火、回火处理(如无混晶,试验结束);第3步,重新渗碳淬火、回火的零件(有混晶的)又进行945℃~985℃、保温0.5~3小时空冷处理;第4步,将又正火后的零件按原材料验收工艺进行处理;所述的鉴别标准为:(1)、第2步正火后的零件按原生产工艺在热处理生产炉中进行重新渗碳淬火、回火处理后无混晶,可判由冷挤(冷挤件)或锻造(锻件)不当所致;(2)、第4步又正火后的零件按原材料验收工艺进行处理后达不到技术要求,可判由原材料不合格所致;(3)、第2步正火后的零件按原生产工艺在热处理生产炉中进行重新渗碳淬火、回火处理后混晶程度≥原混晶程度且第4步又正火后的零件按原材料验收工艺进行处理后达到技术要求,可判由热处理不当所致;(4)、第2步正火后的零件按原生产工艺在热处理生产炉中进行重新渗碳淬火、回火处理后混晶程度<原混晶程度且第4步又正火后的零件按原材料验收工艺进行处理后达到技术要求,可判由热处理不当及冷挤(冷挤件)或锻造(锻件)不当共同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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