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反射型显示器件无效
申请号: | 200410098122.5 | 申请日: | 2004-10-27 |
公开(公告)号: | CN1612015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5-04 |
发明(设计)人: | 藤原小百合;箕浦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G02F1/1333;G02B5/12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家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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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反射型显示器包括回射层和调制层,该调制层比回射层更接近观察者,并在具有相互不同光学特性的第一和第二状态之间转换。回射层包括单位元件的二维排列,所述单位元件以最多250μm的间距排列。回射层具有至少45%的回射率Rr。所述回射率被定义为,从回射层反射、然后被回射率测量系统在7.5度的圆锥角处接收的光强度与从电介质反射镜反射、然后被相同的回射率测量系统接收的光强度之比。 | ||
搜索关键词: | 反射 显示 器件 | ||
【主权项】:
1.一种反射型显示器件,包括:回射层;和调制层,其比回射层更接近观察者,并在具有相互不同光学特性的第一和第二状态之间转换,其中回射层包括单位元件的二维排列,所述单位元件以最多250μm的间距排列,且其中回射层具有至少45%的回射率Rr,所述回射率被定义为,从回射层反射、然后被回射率测量系统在7.5度的圆锥角处接收的光强度与从电介质反射镜反射、然后被相同的回射率测量系统接收的光强度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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