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从烟草中提取香气成分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420022807.7 | 申请日: | 2004-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2726325Y | 公开(公告)日: | 2005-09-21 |
发明(设计)人: | 施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B15/18 | 分类号: | A24B15/18;A24B15/24;A24B3/12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余明伟 |
地址: | 200082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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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从烟草中提取香气成分的装置,包括蒸馏室、交换室、收集室和冷凝管,所述交换室包括气体交换室、蒸馏回流管、收集回流管、蒸馏室支管和收集室支管,所述气体交换室长度为12-18cm,相应所述冷凝管长度为20-26cm,所述蒸馏室支管和所述收集室支管分别有为下端向外弯出。本装置用于从烟草中提取大马酮、紫罗兰酮、巨豆三烯酮等香气物质,为检测和卷烟加香评价进行样品准备。本实用新型改进了气体交换室和冷凝管的长度,提高了香气成分的提取率,增大了在蒸馏室支管和收集室支管之间的水平距离,使用时无须添置特殊的加热装置,极为方便,同时可以使用较大体积的蒸馏室,使单次提取量得到很大提高。 | ||
搜索关键词: | 烟草 提取 香气 成分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从烟草中提取香气成分的装置,包括蒸馏室、交换室、收集室和冷凝管,所述交换室包括气体交换室、蒸馏回流管、收集回流管、蒸馏室支管和收集室支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交换室长度为12-18cm,相应所述冷凝管长度为20-26cm,所述蒸馏室支管和所述收集室支管下端向外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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