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皮鞋可更换耐磨底无效
申请号: | 200420034927.9 | 申请日: | 2004-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702636Y | 公开(公告)日: | 2005-06-01 |
发明(设计)人: | 邓建明;黄德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邓建明;黄德明 |
主分类号: | A43B21/42 | 分类号: | A43B21/42 |
代理公司: | 衡阳市科航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国章 |
地址: | 421008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一种皮鞋可更换耐磨底,它由固定跟(1)、可更换跟(2)和横向栓(3)组成,固定跟(1)的中间有连接孔(4),周边有定位孔(5),前侧向有与横向栓(3)相配合的栓孔;可更换跟(2)上有与连接孔(4)相配合的连接柱(6),周边有与定位孔(5)相配合的定位柱(7),连接柱(6)上有与横向栓(3)相配合的栓孔。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能方便快捷地更换可更换跟,而无需专门拆装工具,且可更换跟很难脱落,更换可更换跟后的皮鞋比修复的皮鞋更美观自然,特别适合用于高档皮鞋鞋底后跟的维护。 | ||
搜索关键词: | 皮鞋 更换 耐磨 | ||
【主权项】:
1、一种皮鞋可更换耐磨底,它包括固定跟和可更换跟,其特征是固定跟与可更换跟凸凹相连,可更换跟通过横向栓安装在固定跟上。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邓建明;黄德明,未经邓建明;黄德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420034927.9/,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