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压缩空气A类泡沫灭火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420082250.6 | 申请日: | 2004-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2722962Y | 公开(公告)日: | 2005-09-07 |
发明(设计)人: | 薛林;王丽晶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62C5/02 | 分类号: | A62C5/02;A62C25/00;A62C31/12 |
代理公司: | 上海正旦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姚静芳;张磊 |
地址: | 200032***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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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消防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固定安装或配备于消防车辆的压缩空气A类泡沫灭火装置。由水泵、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空气压缩机、炮用气液混合器、炮用扰流器、枪用气液混合器、枪用扰流器、消防水炮、消防水枪等。水泵提供的压力水源流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装置中的A类泡沫液按规定比例混合形成的混合液,在炮用或枪用气液混合器中加入由空气压缩机提供的空气,形成的混合液-压缩空气两相流再经过炮用或枪用扰流器搅拌均匀后由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枪喷射压缩空气A类泡沫,以达到优越的灭火和隔热保护的功效。本实用新型造价低廉,操作方便,维护简单。 | ||
搜索关键词: | 压缩空气 泡沫 灭火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压缩空气A类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由水泵(1)、电控阀(2)、泡沫比例混合装置(4)、枪用气液混合器(5)、炮用气液混合器(9)、扰流器、空气压缩机(13)组成,其中,水泵(1)依次与电控阀(2)、压力表(3)相连,再与泡沫比例混合装置(4)相连,构成供水供液管路;管路中的二路分别依次通过枪用气液混合器(5)、枪用扰流器(6)、手动阀(7)与消防水枪(8)相连;管路中的第三路依次通过炮用气液混合器(9)、炮用扰流器(10)、手动阀(7)与消防水炮(11)相连;空气压缩机(13)依次与贮气罐(12)、压力表(3)相连,再与手动阀(7)相连,构成进气管路;进气管路通过电控阀(2)分别与两个枪用气液混合器(5)、炮用气液混合器(9)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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