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竹灯具无效
申请号: | 200420094469.8 | 申请日: | 2004-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2766145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3-22 |
发明(设计)人: | 刘柱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柱良 |
主分类号: | F21S6/00 | 分类号: | F21S6/00;F21V21/10;F21V3/00;F21W13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6300广东省广宁县官***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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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灯具。它可以由经改性的碳化竹板与纯竹板交替排列粘合迭压成黑白相间的竹块,将该竹块纵切或横切成不同形状的小块体后,粘结镶钳成与该小块体形状相应的灯杆。由各种形状的小块体粘结镶钳成柱状、塔状或串珠状等与灯座及灯罩连接后则得各种形态的灯具。本实用新型适于作办公室,家居个人等办公、写字读书照明之用。 | ||
搜索关键词: | 灯具 | ||
【主权项】:
1、一种竹灯具,包括灯杆、灯座和灯罩,其特征在于,其中的灯杆(1)至少可以由经改性的碳化竹板(2)与纯竹板(3)交替排列粘合迭压成黑白相间的竹块,将该竹块纵切或横切成不同形状的小块体(4)后,粘结镶钳成与该小块体形状相应的灯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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