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指示灯箱无效
申请号: | 200420103448.8 | 申请日: | 2004-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809773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8-23 |
发明(设计)人: | 郑华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华明 |
主分类号: | G09F13/04 | 分类号: | G09F13/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35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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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指示灯箱,包括两侧立柱(1)、下横梁(2)、上横梁(3)和指示框架(4),该指示框架(4)又包括上边框(41)、下边框(42);所述下横梁(2)前后至少一侧向外延伸有横断面呈“L”形的卡钩片(21),对应在指示框架(4)的下边框(42)内下方成型有凹槽(421);所述上横梁(3)前后至少一侧的上边面向内设置有搭接部(31),所述指示框架(4)的上边框(41)的内上边面竖直向上成型有搭接板(411);组装时,将下边框(42)上的凹槽(421)卡装在所述卡钩片(21)上,所述上边框的搭接板(411)搭接在所述上横梁的搭接部(31)上,然后借助紧固件(5)将搭接板(411)与上横梁连接固定。本指示灯箱具有防盗性好、组装和拆卸都方便等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指示 灯箱 | ||
【主权项】:
1.一种指示灯箱,包括两侧立柱(1),该两立柱(1)之间连接有下横梁(2)和至少一根上横梁(3);还包括至少一个指示框架(4),该指示框架(4)又包括上边框(41)、下边框(42)和安插于上边框、下边框(41、42)之间的指示面板(43)以及发光体;所述立柱(1)上下横梁(3、2)以及指示框架(4)连接组装成完整的指示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横梁(2)前后至少一侧向外延伸有横断面呈“L”形的卡钩片(21),对应在指示框架(4)的下边框(42)内下方成型有与卡构片(21)适配的凹槽(421);相应所述上横梁(3)前后至少一侧的上边面向内设置有一定长度的搭接部(31),所述指示框架(4)的上边框(41)的内上边面竖直向上成型有横断面大致呈直角的搭接板(411);组装时,将下边框(42)上的凹槽(421)卡装在所述卡钩片(21)上,所述上边框的搭接板(411)搭接在所述上横梁的搭接部(31)上,然后借助紧固件(5)将搭接板(411)与上横梁连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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