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燃烧杂物的消烟炉无效
申请号: | 200420105285.7 | 申请日: | 2004-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2740913Y | 公开(公告)日: | 2005-11-16 |
发明(设计)人: | 胡安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安民 |
主分类号: | F24C1/00 | 分类号: | F24C1/00 |
代理公司: | 贵阳中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楠 |
地址: | 550002贵州省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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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燃烧杂物的消烟炉,它包括带有炉盖的炉体,在炉体内装有一个上下两端开口较小、中间体身较大的、腰鼓形状的炉芯,并且在炉芯上分布有小通孔;在炉体上、炉芯的下部装有通过手柄转动的转动风门。本实用新型在燃烧杂物燃料时,能使燃料充分燃烧,并且使燃料在燃烧的过程中产生高温气化燃烧,因此所产生的烟极少,并且在燃烧橡胶或塑料燃料时,由于使燃料处于高温气化状态下进行燃烧,因此燃烧十分充分,几乎没有异味和烟尘产生。本实用新型具有特别适合于燃烧各种植物的杆叶、木柴以及生活中所废弃的纸、塑料、橡胶、衣物、果皮等杂物的优点。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燃烧 杂物 消烟炉 | ||
【主权项】:
1、一种燃烧杂物的消烟炉,它包括炉体(1),其特征在于:在炉体(1)内装有一个上下两端开口较小、中间体身较大的、腰鼓形状的炉芯(3),并且在炉芯(3)上分布有小通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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