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支气管哮喘的药液及其给药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21430.2 | 申请日: | 2005-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1733289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2-15 |
发明(设计)人: | 袁勤 | 申请(专利权)人: | 袁勤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8 | 分类号: | A61K36/9068;A61P11/06;A61J1/00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世权 |
地址: | 637200***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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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支气管哮喘的药液及其给药装置,属于中药领域,该治疗支气管哮喘的药液包括按一定重量配比的生姜、大蒜、柠檬、薄荷和甘草为原料药,用食用酒将其泡制10天后,提取浸泡液与食用醋按一定体积比例混合配制成药液,将配制好的药液从给药装置的瓶体(1)上端的瓶口加入瓶内至药位刻线(5),塞上瓶塞(2),即可进行治疗;本发明所述的治疗支气管哮喘的药液均是采用常用的中药材为原料药,取材方便,成本低廉,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疗程短见效快,治愈率高,并且该药液取之天然,副作用小,安全性高,既可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又可用于防止支气管哮喘保健。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支气管哮喘 药液 及其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治疗支气管哮喘的药液,其特征在于它包括重量份为生姜100-300份,大蒜200-400份,柠檬300-700份,薄荷5-6份的原料药,将原料药浸没于酒精度为30°-38°的食用酒中,至少浸泡10天,取出浸泡液与食用醋混合配制成药液,其中浸泡液与食用醋的体积百分比分别为50-60%和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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