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咽喉炎的中药制剂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31485.1 | 申请日: | 2005-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1698699A | 公开(公告)日: | 2005-11-23 |
发明(设计)人: | 何承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承珍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A61P11/04 |
代理公司: | 永州市零陵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培苓 |
地址: | 425504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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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治疗咽喉炎的中药制剂,由中药材山豆根、三叶青、射干、七叶一枝花、米醋制作成口服液,其药物原料重量比为山豆根15-25、三叶青15-25、射干5-15、七叶一枝花5-15,米醋32500。山豆根、三叶青、射干、七叶一枝花四味原料药粉均匀混合后再用白布袋装包浸泡于特制的米醋5-7天后,除渣过滤液装入特制塑料喷吸瓶,日服10-15次,每次服05-1毫升。本发明适用于咽喉炎,特别是急性咽喉炎。其有效率和治愈率99%以上,无任何毒副作用,安全可靠,治疗费用低,疗程短。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咽喉炎 中药 制剂 | ||
【主权项】:
1、一种治疗咽喉炎的中药制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药粉山豆根15-25、三叶青15-25、射干5-15、七叶一枝花5-15;山豆根与三叶青等量,射干和七叶一枝花等量;山豆根与三叶青用量相等,射干和七叶一枝花等量,前后二者用量总和之比为2∶1,四味原料药粉重量之和与米醋重量之比为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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