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龙眼果实护色保鲜液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32945.2 | 申请日: | 2005-0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659969A | 公开(公告)日: | 2005-08-31 |
发明(设计)人: | 韩冬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23B7/10 | 分类号: | A23B7/10;A23L1/272;A23L1/212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淑珍 |
地址: | 510640***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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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设计一种龙眼复合护色保鲜液,其重量份数组成如下:偏重亚硫酸钠0.1-0.3、柠檬酸或醋酸2-4、过氧乙酸0.05-0.25、水100;用于龙眼的保鲜,其保鲜操作简便,保鲜效果好,安全卫生。 | ||
搜索关键词: | 龙眼 果实 保鲜 | ||
【主权项】:
1、一种龙眼复合护色保鲜液,其特征在于重量份数组成如下:偏重亚硫酸钠 0.1-0.3柠檬酸或醋酸 2-4过氧乙酸 0.05-0.25水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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