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混凝土再生工法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55446.5 | 申请日: | 2005-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1834051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9-20 |
发明(设计)人: | 张政丰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政丰;张政茂 |
主分类号: | C04B18/16 | 分类号: | C04B18/16;C04B7/24 |
代理公司: |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万学堂 |
地址: | 台湾省高雄县路***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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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混凝土再生工法,目的在于将混凝土废弃物分离成可再生利用的粗、细骨材及初级水泥,上述再生工法包含:压碎、高温加热分裂、回收粗骨材、分离细骨材及初级水泥,以及制备再生水泥等步骤,其中,高温加热分裂的步骤可以使混凝土废弃物中的固态骨材膨胀,同时让混凝土废弃物中的水泥浆块因水份蒸散而收缩,以便在后面步骤中能够更干净的将水泥浆块和骨材分离,形成初级水泥,而制备再生水泥的步骤中,主要是在一定高温下在初级水泥中加入氧化钙,使混合物产生胶结现象形成再生水泥。 | ||
搜索关键词: | 混凝土 再生 | ||
【主权项】:
1.一种混凝土再生工法,用来处理含有粗骨材、细骨材及水泥浆块的混凝土废弃物,其特征在于:该再生工法包含以下步骤:高温加热分裂:对混凝土废弃物施予加热,使混凝土废弃物中的粗、细骨材膨胀,水泥浆块因收缩而与骨材产生分裂的现象;回收粗骨材:对于经过前述高温加热分裂步骤的材料,利用研磨及筛选的方式,将分裂后且经由研磨碎散的粗骨材从细骨材及水泥浆块中分离出来;及分离细骨材及初级水泥:对于经过前述回收粗骨材步骤所分离出来的细骨材及水泥浆块,利用研磨及筛选的方式,将粒径不同的细骨材,以及由水泥浆块所组成的初级水泥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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