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单轨车辆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64194.2 | 申请日: | 2005-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814494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8-09 |
发明(设计)人: | F·拉姆波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AVL里斯脱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K11/00 | 分类号: | B62K11/00;B62M7/02;B60K1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顾峻峰 |
地址: | 奥地利*** | 国省代码: | 奥地利;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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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内燃机的单轨车辆,其具有至少一个逆行驶方向倾斜的气缸(5)、至少一个用于控制至少一条进气通道(34a、34b)的进气流的进气阀(30)以及至少一个用于控制至少一条排气通道(36)的排气流的排气阀(31),进气阀(30)位于排气阀(31)的上方,排气阀由一气门摇杆(33)控制。为了改善内燃机的燃烧、吹洗和混合,至少一条进气通道(34a、34b)的至少局部基本上在气缸轴线(6)的方向上,并且其形状使得在燃烧室(5a)内引起反向辊式气流,该反向辊式气流从进气通道(34a、34b)的进气孔(35a、35b)向活塞(9)并进一步向排气通道(36)的排气孔(36a)取向。 | ||
搜索关键词: | 单轨 车辆 | ||
【主权项】:
1.具有一内燃机的单轨车辆,其具有至少一个逆着行驶方向倾斜的气缸(5)、至少一个用于控制至少一个进气通道(34a、34b)的进气流的进气阀(30)以及至少一个用于控制至少一个排气通道(36)的排气流的排气阀(31),进气阀(30)设置在排气阀(31)的上方,排气阀由一气门摇杆(33)控制,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进气通道(34a、34b)至少局部基本上设置在气缸轴线(6)的方向上,其形状使燃烧室(5a)内引起反向的辊式气流,该辊式气流由进气通道(34a、34b)的进气孔(35a、35b)向活塞(9)并进一步向排气通道(36)的排气孔(36a)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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