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电视节目播放的系统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70873.0 | 申请日: | 2005-05-20 |
公开(公告)号: | CN1867066A | 公开(公告)日: | 2006-11-22 |
发明(设计)人: | 张慧媛;段翔;常嘉岳;颜红燕;闫志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6 | 分类号: | H04N7/16;H04N7/173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芳 |
地址: | 100032***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数字电视节目播放的系统和方法,该系统由数字电视播放系统和移动终端构成;数字电视播放系统由广播电视网络与内容制作系统相互连接构成,内容制作系统将数字电视节目数据发送给广播电视网络播出;移动终端接收数字电视信号进行解码和播放。内容制作系统和广播电视网络之间还设有版权管理系统。版权管理系统对内容制作系统发送的数字电视节目数据进行加密并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将密钥发送给移动终端,或对移动通信网络发送的用户信息进行鉴权。本发明通过数字电视广播网络发送数字电视节目,在不占用移动带宽的情况下,支持数字电视节目的实时播放;同时,有效地防止了数字电视节目内容被不受限制地使用,并实现计费。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 电视节目 播放 系统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数字电视节目播放的系统,由数字电视播放系统和移动终端构成;所述数字电视播放系统由广播电视网络与内容制作系统相互连接构成,内容制作系统将数字电视节目数据发送给广播电视网络,并由所述广播电视网络将该电视节目数据处理为数字电视信号后播出;所述移动终端接收数字电视播放系统发送的数字电视信号,并对所述数字电视信号进行解码和播放;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容制作系统和广播电视网络之间还设有版权管理系统,所述版权管理系统用于对内容制作系统发送的数字电视节目数据进行加密并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将密钥信息发送给移动终端,或者对移动通信网络发送的用户请求信息进行鉴权。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未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510070873.0/,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移动通信终端
- 下一篇:一种单偶氮化合物、制备方法及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