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食用烹调香料及其配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84235.4 | 申请日: | 2005-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1899104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1-24 |
发明(设计)人: | 蒋国印;刘堂军;刘明前;刘琦惠子;刘佳;周春青;刘堂鸿;蒋熙萍;马凯;蒋熙萍;周林;周之琅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明前 |
主分类号: | A23L1/221 | 分类号: | A23L1/22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83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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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五香/九香/十三香调味品含有胡椒、花椒、小茴香、当归、陈皮、丁香、干姜、高良姜、砂仁、木香、山奈、草果、草豆蔻等芳香味中草药和香菇、氨基酸碘、海蟹粉、海虾粉、辣椒粉等辅料为原料配制的调料粉、味精、汤料,采用科学方法制成。本发明调料,无毒副作用,不含传统八角茴香和肉桂等诱发肝脏疾病和肝癌的有毒香辛料;具有芳香养胃健脾、理气活血、补血护肝、强身壮体功效,是餐饮烹调美食美味的调料。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食用 烹调 香料 及其 配制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五香/或九香/或十三香食用烹饪调料品:主要由胡椒、花椒、小茴香、当归、陈皮、丁香、高良姜、干姜、砂仁、木香、山奈、草果、草豆蔻十三种香料和配料香菇、蟹粉、虾粉、辣椒粉、氨基酸碘等原料适量,组成五香、九香、十三香味的烹饪香粉、味精、山珍汤料、海鲜汤料、麻辣海鲜汤料,调料中不含传统配方八角茴香(大料)和肉桂等有毒性、大热或诱发肝癌的毒性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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