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融合植物萃取消臭液及活性炭的消臭原理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85383.8 | 申请日: | 2005-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1903378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1-31 |
发明(设计)人: | 蔡承洲 | 申请(专利权)人: | 花仙子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9/01 | 分类号: | A61L9/01;A61L9/013;A61L9/014 |
代理公司: |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广新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市大***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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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融合植物萃取消臭液及活性炭之消臭原理,是指由香料、乳化剂、酒精、水及消臭剂等成份依比例掺混制得之组成物,再与活性炭一同置于容器中,其中该消臭剂是为一种植物萃取液而具有分解异味的功能,而活性炭具吸附之特性可完全将异味吸附消除;其主要除臭原理是将异味先经由分解后再经吸附之步骤作为除臭机能。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融合 植物 萃取 消臭液 活性炭 原理 | ||
【主权项】:
1.一种融合植物萃取消臭液及活性炭之消臭原理,其包括有下列成份:香料、乳化剂、酒精、水及消臭剂等成份依比例掺混制得之组成物,再与活性炭一同置于容器中;其中该组成物之各该成份剂含量比例如下所示,按重量百分比:a香料1%~5%b酒精3%~20%c乳化剂1%~5%d消臭剂0.5%~2%e活性炭0.5%~5%f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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