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充式电子标识灯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85785.8 | 申请日: | 2005-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1911007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2-14 |
发明(设计)人: | 陆建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陆建华 |
主分类号: | A01K79/00 | 分类号: | A01K7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26200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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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能够快速装拆使用方便的可充式电子标识灯,二次可充电池装在密封的塑料外壳中,灯具下端的充电插座与充电器相匹配。固定支架捆扎于灯杆上,灯具尾部旋紧密封帽,插入固定支架锁定。按下锥匙,从固定支架上部可抽出灯具,插入充电器座进行充电。灯具一次使用寿命大于100小时,电能消耗后可反复充电,装拆方便,杜绝一次电池在灯具使用后,抛入海洋对水环境造成污染,保护了环境。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充式 电子 标识 | ||
【主权项】:
1、一种可充式电子标识灯,其特征是:该标识灯由独立的灯具(1)、独立的固定支架(2)、独立的充电器(3)三个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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