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杆头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87386.5 | 申请日: | 2005-07-29 |
公开(公告)号: | CN1768883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5-10 |
发明(设计)人: | 今本泰范;山岸久 | 申请(专利权)人: | 普利司通运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B53/04 | 分类号: | A63B5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韩登营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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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其使用了一部分纤维强化树脂、重量轻且容易挥杆。在一种具有面部(2)、底部(3)、侧部(4)、冠部(5)和颈部(6)的中空高尔夫球杆头中,冠部的主要部分是由纤维强化树脂制造的(FRP体30),至少面部、与所述面部相连的冠部的前缘部由金属制造(金属体10)。FRP体(30)的重量是高尔夫球杆头(1)重量的6~30%。杆头的倾斜角最好是14~25°,杆头体积是100~230cc。将第1、第2配重件(21、22)设置在底部上。将第3配重件(23)埋设在突出部侧侧部的FRP体(30)内。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杆 | ||
【主权项】:
1.一种高尔夫球杆头,中空,具有面部、底部、侧部、冠部和颈部,其特征在于:该冠部的主要部分由纤维强化树脂制成,至少面部、与所述面部相连的冠部的前缘部、以及底部中至少沿突出部·跟方向的中央部由金属制成,杆头的倾斜角是14~25°,杆头体积是100~230cc,该纤维强化树脂制造部分的重量是高尔夫球杆头重量的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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