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OMA业务应用接入计费系统的方法和计费引擎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89025.4 | 申请日: | 2005-08-03 |
公开(公告)号: | CN1794638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6-28 |
发明(设计)人: | 单明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14 | 分类号: | H04L12/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丽琴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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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OMA业务应用接入计费系统的方法,该方法包括:A、该方法支持各种OMA应用服务的计费,包括按流量计费、按时长计费、按内容计费、按条计费;B、该方法综合了各种计费需求,主要计费逻辑处理功能包括:信用控制,扣费,业务计价,预扣与多次预扣,预扣回滚,信用控制等功能。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计费引擎。本发明通过计费引擎在接收到来自业务应用服务器的计费事件后,根据该计费事件中的用户标识确定用户属性,根据用户属性和计费事件类型确定对应的计费方式后,生成计费设施侧能够识别的计费请求发送给计费设施为用户扣费,实现了对多种OMA业务的计费需求,使各业务应用能够方便地接入计费网络实现计费。 | ||
搜索关键词: | oma 业务 应用 接入 计费 系统 方法 引擎 | ||
【主权项】:
1、一种OMA业务应用接入计费系统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A、计费客户端向计费引擎发送包括用户标识、事件类型的计费事件;B、计费引擎在接收到来自计费客户端的计费事件后,判断用户的用户属性,如果是离线计费用户则将计费事件发送给对应的离线计费系统为用户扣费,如果是在线计费用户执行步骤C;C、根据该计费事件中的事件类型判断该业务计费属性是否为按条计费,如果是,则在进行业务计价后,向对应的在线计费系统发送按条计费的计费请求,为用户扣费;否则,如果判断出该业务计费属性为按时长、流量计费,则在进行业务计价后,向对应的在线计费系统发起预扣,并在本次预扣额度用尽后,再次向对应的在线计费系统发起预扣,为用户扣费,并在该次业务完成后,将未用尽额度返还用户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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