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的高度调节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98495.7 | 申请日: | 2005-09-06 |
公开(公告)号: | CN1749046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3-22 |
发明(设计)人: | 天野佳治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G17/00 | 分类号: | B60G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柳春雷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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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调节机动车的高度的系统,所述机动车具有四个车轮,此系统包括:为所述各个车轮设置的四个高度调节器;和控制器,用于控制每个高度调节器的操作以在与车轮相对应的四个位置的每一个处调节车辆高度,所述控制器包括:起始控制部分,其控制所述高度调节器中至少一个的操作,以使得车辆高度最初在所述四个位置的至少两个位置处作为向上方向和向下方向中的一个的第一方向上被改变,并随后在作为另一个方向的第二方向上被改变;和最终控制部分,其在起始控制部分的控制之后控制全部高度调节器的操作,以使得车辆高度在全部四个位置处被改变到各自的目标水平。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机动车 高度 调节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调节机动车的高度的系统,所述机动车具有右前轮、左前轮、右后轮和左后轮,所述系统包括:为所述各个车轮设置的四个高度调节器;和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四个高度调节器中每一个的操作以在与所述四个车轮相对应的四个位置的每一个处调节所述车辆高度,所述控制器包括:起始控制部分,其控制所述四个高度调节器中至少一个的操作,以使得所述车辆高度在所述四个位置的至少两个位置处最初在作为向上方向和向下方向中的一个的第一方向上被改变,并随后在作为向上方向和向下方向中的另一个的第二方向上被改变;和最终控制部分,其在由所述起始控制部分控制所述至少一个高度调节器的操作之后控制全部所述高度调节器的操作,以使得所述车辆高度在全部所述四个位置处被改变到各自的目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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