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对对象进行分类无效
申请号: | 200510099626.3 | 申请日: | 2005-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755688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4-05 |
发明(设计)人: | 克努特·休瑟曼;胡安·C·马丁内斯;英戈·布鲁斯;克里斯蒂安·孔茨-迈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SAP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邵亚丽;李晓舒 |
地址: | 德国瓦***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在本发明中,对象在被从发送者系统分布到接收者系统之后,对象可以被分类。根据从发送者类别层次到接收者类别层次的第一预先定义映射,把对象分配到接收者类别层次中的至少一个接收者类别。对象一开始被分配到发送者类别层次中的发送者类别。从接收者类别层次到发送者类别层次的第二预先定义映射被应用于对象。确定第一和第二预先定义映射是否收敛。如果第一和第二预先定义映射不收敛,则可以执行基于规则的重分配算法,以使第一和第二预先定义映射收敛。 | ||
搜索关键词: | 对象 进行 分类 | ||
【主权项】:
1.一种在把对象从发送者系统分布到接收者系统之后,对对象进行分类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根据从发送者类别层次到接收者类别层次的第一预先定义映射,把对象分配到所述接收者类别层次中的至少一个接收者类别,所述对象已经被分配到所述发送者类别层次中的发送者类别;把从所述接收者类别层次到所述发送者类别层次的第二预先定义映射应用于所述对象;和确定所述第一和第二预先定义映射是否收敛。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SAP股份公司,未经SAP股份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510099626.3/,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