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硫酸厂排放的含铊及重金属混合废水的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510100022.6 | 申请日: | 2005-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1778706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5-31 |
发明(设计)人: | 张平;陈永亨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大学 |
主分类号: | C02F1/62 | 分类号: | C02F1/62;C02F1/66;C02F1/52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天河庐阳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济元 |
地址: | 510405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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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水处理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涉及硫酸厂排放的含铊(Tl+)及重金属离子(Pb2+、Hg2+、Cd2+、Cu2+等)混合废水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处理步骤为:(1)将30~60目的硫酸废渣按1∶6~1∶50的重量比加入pH=1~2的废水中,在常温下搅拌30~40分钟;(2)向步骤(1)所得的混合体系加入碱调节pH至中性(7~8),并搅拌30分钟;(3)将步骤(2)所得的溶液静置3~4小时后,排放沉淀物上的清液。本发明所述的方法利用硫酸生产过程中自身排放的废渣处理自身排放的废水,同时解决了生产过程中废水和废渣排放的两大技术难题,既方便又经济,而且处理后的废水中铊及重金属的残留量底。 | ||
搜索关键词: | 硫酸 排放 重金属 混合 废水 处理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硫酸厂排放的含铊及重金属混合废水的处理方法,该方法由下列步骤组成:(1)将30~60目硫酸废渣按1∶6~1∶50的重量比加入pH=1~2的废水中,在常温下搅拌30~40分钟;(2)向步骤(1)所得的混合体系加入碱(Ca(OH)2或NaOH)调节pH至中性(7~8),并搅拌30~40分钟;(3)将步骤(2)所得的溶液静置3~4小时后,排放沉淀物上的清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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