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汽车领域的照明单元无效
申请号: | 200510108643.9 | 申请日: | 2005-10-10 |
公开(公告)号: | CN1782489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6-07 |
发明(设计)人: | J·克里耶内;J·E·P·M·A·冯赫绍;T·M·纳德瑙;K-H·威德默;M·阿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SVS备用件有限公司;菲利浦知识产权标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19/00;F21V21/002;F21W10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兆东 |
地址: | 德国盖***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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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汽车领域的照明单元。这种照明单元具有白炽灯形式的发光件(1),白炽灯的接触元件通过中间板或接触板与一个电连接器导电连接。所述接触板必须单独地固定,由此使得加工和装配既费事又费钱。为了避免这一点,所述照明单元具有一个发光件固定座(2),它可与发光件(1)连接并且具有一个用于电连接器的耦联体(12)。所述耦联连接能够在发光件(1)与电连接器之间实现一种简单且可靠的电连接。所述发光件(1)的接触元件具有触销(4),它们通过延长销(5)延长。通过它们可以使所述触销(4)直接与电连接器连接。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汽车 领域 照明 单元 | ||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汽车领域的照明单元,具有至少一个发光件,最好是一个白炽灯,其接触元件要与一个电连接器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单元具有至少一个发光件固定座(2),它可与发光件(1)连接并且它具有至少一个用于电连接器的耦联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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