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梅花炼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510130369.5 | 申请日: | 2005-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775912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5-24 |
发明(设计)人: | 李玉庭;卢正岫;欧妹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玉庭 |
主分类号: | C10G1/10 | 分类号: | C10G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50007福建省福州***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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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梅花炼油法,系将所回收的各种废弃塑料,加上适量的特制梅花粉,在送进特制的焦化炉中,在常压下进行裂解、汽化,再进入分馏塔中,进行液化、聚化、合成、分离汽油、液化汽油和润滑油。所用的废塑料与加入其中的梅花粉的最佳重量比为1000∶2.5。将锅炉产生的烟气回收送进反应釜特制炉,焦化、液化、聚化,成型硫磺。本发明的优点:可以使用各种回收的塑料;工艺方法简单,不需加催化剂,也不需加废机油,或石油减压馏分,重油等。设备投资少,不用电,成本低,操作简便,规模可大可小,适于在各地设点加工。能环保,收率高。 | ||
搜索关键词: | 梅花 炼油 | ||
【主权项】:
1、一种梅花炼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回收的废弃塑料的全部,加上适量的梅花粉,在焦化釜中,在常压下进行裂解、汽化,再进入分馏塔中,进行液化、聚化、合成、分离汽油、液化汽油和润滑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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