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张合式帽子无效
申请号: | 200510137869.1 | 申请日: | 2005-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989858A | 公开(公告)日: | 2007-07-04 |
发明(设计)人: | 王国兆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国兆 |
主分类号: | A42B1/20 | 分类号: | A42B1/20;A42B1/22;A42B1/1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5602***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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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属家居用品技术领域,帽柄位于帽架中央,与帽芯和帽架连接,帽碗位于帽架下面,与帽架和帽芯连接。使用时操纵帽柄推或拉,就能使帽碗帽架和帽布同时张开或合拢,很适合在野外劳动时戴在头上遮阳躲雨。 | ||
搜索关键词: | 合式 帽子 | ||
【主权项】:
一种张合式帽子,包括帽架、帽柄和帽碗。帽架上装有帽布、帽架的顶部中央装有帽柄,下面装有帽碗。帽柄上装有弹簧,帽柄下装有帽芯。帽碗由碗底、碗支架和碗大小调节带组成。帽碗与人头仿形,并可调节大小,帽碗底与帽芯和碗支架连接、碗支架与帽架连接。根据以上所述,本发明张合式帽子其特征在于操纵帽柄推或拉,就能使帽碗、帽架和帽布同时张开或合拢。本发明张合式帽子,其技术特征与最按近的伞和草帽的技术特征区别在于:(1)本发明张合式帽子的帽柄位于帽顶部,且极短,帽架下面装有帽碗,使用时是戴在头上,不须用手撑着、劳动时可以使用。而伞的柄位于伞的下面,且较长,使用时要用手撑着,劳动时不能使用。(2)本发明张合式帽子的帽碗与帽布相离开,能通风散热,又能张合,便于携带。而草帽扔帽碗通风散热较差,又不能张合,不便于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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