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近视组合防治眼镜无效
申请号: | 200520000846.1 | 申请日: | 2005-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2804893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8-09 |
发明(设计)人: | 韩金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韩金坤 |
主分类号: | G02C11/00 | 分类号: | G02C11/00;G02C7/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1000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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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近视组合防治眼镜,是在现有近视防治眼镜的基础上,再添加一副具有不同焦点的眼镜与之配套使用。即近视组合防治眼镜包括一副近视防治眼镜1和一副具有不同焦点的眼镜2。所说的近视防治眼镜1具有由三棱镜和凸透镜构成的镜片3。所说的具有不同焦点的眼镜2具有由凹透镜构成的镜片4。所说的具有不同焦点的眼镜,可以是一副多焦点眼镜,镜片为由上部、中部和下部具有三种焦点的镜片构成;可以是一副双焦点眼镜,即镜片为由上部和下部具有两种焦点的镜片构成;也可以是一副单焦点眼镜。本实用新型适于不同程度的近视患者使用,且对不同患者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用不同焦点的眼睛,获得更理想的使用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近视 组合 防治 眼镜 | ||
【主权项】:
1.一种近视组合防治眼镜,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幅近视防治眼镜和一幅具有不同焦点的眼镜;近视防治眼镜具有由三棱镜和凸透镜构成的镜片;具有不同焦点的眼镜具有凹透镜构成的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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