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木心板构造无效
申请号: | 200520016129.8 | 申请日: | 2005-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2782340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5-24 |
发明(设计)人: | 佘清福 | 申请(专利权)人: | 佘清福 |
主分类号: | B27D1/06 | 分类号: | B27D1/06;B32B2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岱 |
地址: | 台湾省高雄***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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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木心板构造,为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木心板建构的家俱不牢固的问题页设计。主要是利用比重低于0.38的原木裁切成适当尺寸的第一原木块单元;利用比重高于0.4的原木裁切成适当尺寸的第二原木块单元,该第二原木块单元与第一原木块单元之间可相黏合,且其二外表面各黏合有外夹板。上述的木心板构造,是利用两个比重不同的原木块单元与两个外夹板所构成,由于比重低的原木块单元成本低,且被布置于不必螺设螺钉的大部份区域,因此,该木心板成本仍可以维持较低,且由于该木心板的特定位置还具有比重高的原木块单元,所以,当由该比重高的原木块单元位置植入钉、螺钉时,该木心板会有较牢固的结合。 | ||
搜索关键词: | 木心板 构造 | ||
【主权项】:
1、一种木心板构造,其其特征在于包含:第一原木块单元,利用比重低于0.38的原木裁切成适当尺寸;第二原木块单元,利用比重高于0.4的原木裁切成适当尺寸,该第二原木块单元与第一原木块单元之间可相黏合;两外夹板,分别黏合在该第一原木块单元与第二原木块单元的两外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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