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防眩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520040043.9 | 申请日: | 2005-03-10 |
公开(公告)号: | CN2765808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3-22 |
发明(设计)人: | 沈明泉;沈吉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B60J3/06 | 分类号: | B60J3/06;F21V9/14 |
代理公司: | 上海交达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毛翠莹 |
地址: | 20024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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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车辆防眩装置,由车辆防眩前照灯及挡风玻璃偏振片组成,前照灯上局部覆盖前照灯偏振片,其偏振光的方向和水平面成45度的角度,前照灯偏振片的面积不超过前照灯有效发光面积的 50%;在驾驶员前侧挡风玻璃处安装挡风玻璃偏振片,采用粘接剂粘接或用固定装置固定在挡风玻璃上,或用铰接装置连接成可翻动型式固定在挡风玻璃内侧,挡风玻璃偏振片的偏振方向也与水平面成45度的角度。本实用新型中挡风玻璃偏振片的偏振方向与本车防眩前照灯发出光束的偏振方向一致,而和对面车辆前照灯照射过来的偏振光线相垂直,行车不受影响,但可降低交会车时强光对驾驶员造成的眩目,保证夜间行车安全,同时满足前照灯的配光要求。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车辆防眩装置,其特征在于由车辆防眩前照灯(4)及挡风玻璃偏振片(2)组成,前照灯(4)上局部覆盖前照灯偏振片(3),前照灯偏振片(3)偏振光的方向和水平面成45度的角度,前照灯偏振片(3)的底边在车辆前照灯灯泡(5)中心偏下,按本车驾驶员位置参照,前照灯偏振片(3)的中心在前照灯灯泡(5)中心的左侧,前照灯偏振片(3)的面积不超过前照灯(4)有效发光面积的50%,以该前照灯发出的光线在相向行驶的车辆驾驶员眼部区域内是偏振光为准;在驾驶员前侧挡风玻璃(1)处安装挡风玻璃偏振片(2),采用粘接剂粘接或用固定装置固定在挡风玻璃(1)上,或用铰接装置连接成可翻动型式固定在挡风玻璃(1)内侧,挡风玻璃偏振片(2)的偏振方向与水平面成45度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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