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永久保存人体基因的水晶碑无效
申请号: | 200520041652.6 | 申请日: | 2005-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2801977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8-02 |
发明(设计)人: | 王一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一民 |
主分类号: | E04H13/00 | 分类号: | E04H1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衷诚宣 |
地址: | 200025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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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永久保存人体基因的水晶碑,其包括一个人造水晶碑体,碑体包含有若干块人造水晶;人造水晶碑体的水晶底座内镶嵌有人体毛发或其他人体基因;两块水晶叶片位于水晶底座上;鼓状水晶位于两块水晶叶片上,内部用激光镶嵌有被保存基因者的照片。本实用新型提供这种能永久保存人体基因的水晶碑,人们可随时怀念已故亲人,减少每年清明扫墓的拥挤和交通的不便,更主要的是能保留已故的亲人的基因,在家庭及家属内部与已故亲人发生纠纷时作为科学鉴定的根据及提供法律证据;还能保存新生儿的胎发,用以纪念新生命的诞生;更可以用来作为想念敬爱和心爱人的寄托物;甚至可以作为新婚礼物和生日礼物。 | ||
搜索关键词: | 永久 保存 人体 基因 水晶 | ||
【主权项】:
1.一种能永久保存人体基因的水晶碑,其包括一个人造水晶碑体,其特征在于,人造水晶碑体包含有若干块人造水晶;所述的人造水晶碑体的水晶底座内镶嵌有人体毛发或者其他人体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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