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发光眼镜无效
申请号: | 200520063031.8 | 申请日: | 2005-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2859576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1-17 |
发明(设计)人: | 丁逸;徐洪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丁逸;徐洪松 |
主分类号: | G02C11/04 | 分类号: | G02C11/04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朱凌 |
地址: | 361009福建省厦门市湖里***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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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发光眼镜,其主要包括镜框和镜脚,其镜框为一造型板,该造型板上设有固定结构;使用时,将若干化学发光棒折弯后,对应造型板的造型安装于固定结构上。该发光眼镜采用化学发光棒,不需电力,结构简单,成本低,且造型变化多样,组合方便。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眼镜 | ||
【主权项】:
1、一种发光眼镜,主要包括镜框和镜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镜框为一具有造型的造型板,该造型板上设有可将化学发光棒卡位其上的固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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