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智能自动点烟器无效
申请号: | 200520068822.X | 申请日: | 2005-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792224Y | 公开(公告)日: | 2006-07-05 |
发明(设计)人: | 陈伯鸣;林晓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晓敏;陈伯鸣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温州瓯越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阿宝 |
地址: | 325000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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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智能自动点烟器,包括气箱、气箱跳板、点烟火嘴,气箱和点烟火嘴设置在底板上,在底板上还设置有储烟仓、送烟机构、吸气机构、点烟按钮及其自动控制电路,在储烟仓的出烟口还铰接有顶烟板,送烟机构包括香烟支架和进出驱动机构,在香烟支架上设有置烟槽,吸气机构包括吸气嘴和吸气风机,吸气嘴和点烟火嘴设置在置烟槽的两端,在香烟支架上还设有使顶烟板开合的凸条,在底板上还设置有电磁阀,电磁阀的前端与点烟火嘴传动连接,后端与气箱跳板传动连接,电磁阀由点烟按钮和自动控制电路控制动作。本智能自动点烟器结构紧凑,机械设计巧妙且稳定,自动化程度高,使用方便又环保,是宾馆、办公室及家庭的一种理想的高档烟具。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自动 点烟器 | ||
【主权项】:
1、智能自动点烟器,包括气箱(5)、气箱跳板(11)、点烟火嘴(7),气箱(5)和点烟火嘴(7)设置在底板(12)上,其特征是:在底板(12)上还设置有储烟仓(1)、送烟机构、吸气机构、点烟按钮(S1)及其自动控制电路,在储烟仓(1)的出烟口还铰接有顶烟板(2),送烟机构包括香烟支架(4)和进出驱动机构,在香烟支架(4)上设有置烟槽,吸气机构包括吸气嘴(36)和吸气风机(15),吸气嘴(36)和点烟火嘴(7)设置在置烟槽的两端,在香烟支架(4)上还设有使顶烟板(2)开合的凸条(42),在底板(12)上还设置有电磁阀(9),电磁阀(9)的前端与点烟火嘴(7)传动连接,后端与气箱跳板(11)传动连接,电磁阀(9)由点烟按钮(S1)和自动控制电路控制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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